尊敬的游客:
在國家倡導健康、文明旅游的前提下,為保障您和旅行社雙方的合法權益,請您務必仔細閱讀以下細則:
diyi條 合法有效的個人因私護照,是出境必備的首要條件,請確認:?護照完整、無污損;?護照有效期為:大于旅游返抵中國內地日期6個月以上;?護照留有空白頁。
第二條 旅行社有權預先審核客人資料或提請客人補送資料,請務必提供真實、正確、有效的信息。
請自備簽證和境外參團的客人自行檢查簽證是否符合本行程的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參團,恕由客人自己負責。
第三條 報名時,請詳細了解以下方面的內容,包括: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轉團條件;食宿行等服務安排和標準;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游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
第四條 請充分了解本次行程安排,對自我身體、精神情況等作出正確評估(或咨詢正規醫療機構),確定:是否存在不適合自身身體、精神狀況的項目;是否存在不適合老人、未成年人或其他特殊人群參加的項目等。符合參團條件的,須向報名社如實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在旅游活動中,領隊或導游無法為游客提供一對一的服務,游客應避免擅自參加景點高風險(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項目;應對隨行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進行妥善照顧;特別是對隨行的未成年人負有監護責任。
?由于出境游多長途行車及飛行、時差跨度大,恕不接受孕婦、75歲以上、或有精神、傳染、嚴重心腦血管類及其它不宜參加出境游的人士報名,也不接受未成年人單獨報名!
第五條 建議游客結合自身身體條件、年齡等情況向正規的保險公司購買相對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提高抗險能力,特別建議60歲以上老人、未成年人、體弱者選擇包含境外救援服務的高保額險種),詳細了解承保范圍及賠付條件等,并于旅行期間妥善保管您購買的保險,便于報險、就醫及理賠。在旅游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時,旅行社協助游客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向保險公司報案,游客或其家屬自行繳付醫療費用,因游客或家屬拒付醫療費用造成的各種傷害和風險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旅行社已為游客購買的保險為:人民保險:30萬/意外死亡傷殘+3萬/意外醫療+2萬/喪葬(未成年人5萬/意外死亡傷殘+1萬/意外醫療+0.5萬/喪葬),全國統一報案電話:95518
?請注意:?各保險公司對于投保年齡限制,一般不接受年滿65-70歲以上的投保人或會加高投保金額;?人身意外傷害不包括游客自身攜帶疾病、舊病復發,且在出團日前180天內未經過治療的疾病(如心臟病復發、高血壓、糖尿病并發癥、移植手術復發、孕婦、精神病發作等)以及個人財產損失等方面的理賠內容;?高風險項目多不在承保范圍內,如:賽車、騎馬、登山、攀巖、滑翔、漂流、潛水、沖浪、滑水、滑冰、滑雪、滑板、劃艇、跳傘、熱氣球、蹦極;高山、極地、洞穴探險等)。
第六條 請您務必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文化傳統,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如黃賭毒)的活動,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文明警示規定;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游客的相應責任包括:?自己的損失自擔,?給他人或國家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承擔法律責任。
?請仔細閱讀旅行社發出的《出團須知》,在旅行活動中應主動向領隊及導游了解相關信息)
第七條 游客不得在境外非法滯留,隨團出境的游客不得擅自分團、脫團。若出現上述情況的,旅行社將diyi時間向當地移民局、中國駐外使領館、旅游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由此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游客自行承擔。
第八條 購物
我公司不指定任何購物場所,游客應了解境外所有商店均在旅行社掌控能力以外,個人的所有購物行為均請慎重斟酌;
如若游客在行程中的景點、餐廳、長途中途休息站、加油站等的購物場所購買商品出現質量或價格問題,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游客自行前往購物場所,包括超市、百貨公司、奧特萊斯、免稅店等購買商品出現質量或價格問題,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行程外活動的安排:
原則上,旅行社在既定行程之外(包括自由活動期間),不再安排其他活動(包括商店購物),除非:
?旅游者主動提出、行程時間允許、參加人數足夠,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愿意承擔額外增加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車費、餐費、門票、司導服務費等;
? 所有參加者均須書面填寫好增加項目申請書,包含自愿、費用自理、對增加項目(商店)充分了解、放棄就此對旅行社追責的權利等內容;
第十條 自由活動期間不提供餐、車、導游服務,請告知領隊導游行程安排,并保持通訊暢通,務必注意安全。“游客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不屬于合同提供服務的組成部分,旅行社也無法預期其內容和控制其風險。因此旅行社僅承擔事前的安全提示和事后(即在旅游經營者得知游客遇險時)的救助義務。
第十一條 旅游合同的變更、解除及免責條款:
? 游客無視旅行社、領隊及導游發出的安全、文明警示,擅自涉險觸犯法律法規的、可能危害其他游客健康和安全的、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游客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出現上述情況責任由游客自負,旅行社有權解除合約;
? 游客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不得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得損害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否則旅行社可依法解除其旅游合同,并要求其賠償因此給旅行社造成的損失;
? 以下情形,旅行社經向游客作出說明(包括事前說明以及視實際情況事后說明),可在合理范圍內變更調整行程安排及服務項目:自然災害(地震、火災、水災等)、政府行為(征收、征用、政治動蕩、外交摩擦);社會異常事件(罷工、騷亂、疫情);航空公司航班延誤或取消、交通堵塞及管制、領館簽證延誤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危及游客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由此變更增加的費用、或危及游客人身、財產安全的或造成游客滯留的,旅行社采取相應的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游客承擔。
? 因申請簽證被拒簽、或抵達目的地被當地移民局拒絕出入境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終止,費用由游客自己承擔;
? 因未達到約定人數(15人)不能出團的,旅行社提前三十日通知游客解除合同,且退回全款(已發生的簽證費除外);
? 因個人疏忽丟失任何財物(機票、護照、錢財、衣物等),旅行社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不可以因此耽誤全團行程;
? 行李在航空公司托運期間造成的損壞或遺失,旅行社將協助游客與航空公司進行交涉,但處理結果一律按照航空公司相關規定辦理,但旅行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若游客不同意變更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實際發生費用及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游客,贈送項目費用不退。
…由游客擅自分團、脫團的,原行程內所含項目(景點、膳食、用車等)視為自動放棄,不退任何費用。
?由于游客自身原因導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游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游客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意見與糾紛解決
處理游客意見,以游客交回的《團隊質量反饋表》為依據,請您有秉著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填寫《團隊質量反饋表》
如若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雙方協商;
?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外交部領事司謹提醒每位公民出境旅游時要努力踐行《指南》,克服旅游陋習,倡導文明旅游行為。該指南內容如下:
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禮儀,保持尊嚴。
講究衛生,愛護環境;衣著得體,請勿喧嘩。
尊老愛幼,助人為樂;女士優先,禮貌謙讓。
出行辦事,遵守時間;排隊有序,不越黃線。
文明住宿,不損用品;安靜用餐,請勿浪費。
健康娛樂,有益身心;dubo色情,堅決拒絕。
參觀游覽,遵守規定;習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難,咨詢領館;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理性維權----和諧是旅游的需要和目標
1、旅行社依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對于一些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行程延誤,游客因不懂得相關常識和規定,過度強求補償,甚至出現拒絕登機等不理智行為,不但會影響自己的行程,也會耽誤整個團隊的正常行程。
2、理性對待糾紛。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與導游等旅游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發生糾紛時,要冷靜對待,避免言行過激,不要采取拒絕上車登機登船等行為,否則由此擴大損失,旅游者要承擔賠償責任。
3、簽好合同并保留好發票。合同、發票或收據和行程計劃都是重要證據,需要妥善保存。日后一旦發生糾紛,這些憑證就是處理的證據。但游客以過激行為來擴大事態的做法,不但會給其他旅游者帶來損害,也會給自身帶來損失。
4、游客違約也需賠償違約金。旅游合同簽訂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遵守約定,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同,都必須和對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否則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5、旅游者應聽從旅游團隊的安排。旅游者參加團隊旅游,應聽從安排,如因旅游者的原因,造成旅行社及其他旅游者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6、旅游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7、支付費用是旅游者的主要義務。如果旅游者不支付、少支付或遲延支付有關費用,則旅游者構成違約,由此造成旅行社損失的,旅游者應負責賠償。